[点晴模切ERP]SAP系统付款清账操作(供应商付款时需要指定具体的发票凭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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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
2024年9月13日 9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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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P中应付(应收)科目自动启用了未清项管理,供应商付款时需要指定具体的发票凭证,即进行清账操作。清账后发票凭证的状态从未清变为已清,表示款项已支付。因此,分析供应商有哪些款项没有支付时,查询未清项目即可。供应商清账用到的事务代码有F-51/F-52/F-53,本文以F-51为例展示如何在SAP中进行付款清账。付款清账前FBL1N查看供应商的未清项如下,总共4笔未付款项。
录入完凭证抬头信息后,点击“选择未清项”,选择需要清账的凭证行。
特别总账标志:对其他应付款、预付账款、应付票据等清账时,录入相应的特别总账标志,对应付账款清账时,勾选“标准未清项”即可。进一步选择:根据以上条件查询出来的是供应商应付账款的全部未清项,可能数据量比较多,可以在“进一步选择”中设置条件,缩小筛选的范围。设置完筛选条件后,点击“处理未清项”,进入清账界面。
系统默认选中所有的金额(金额为蓝色表示已选中),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支付的金额即可。一般情况下,点击图标1选中所有的凭证行,然后点击图标2取消选中所有的凭证行,然后再单独选择需要支付的金额。
接下来,双击需要支付的金额(双击后变成蓝色,在屏幕右下方的“已分配”处显示选中的金额总计),然后选择红圈中的图标,录入银行科目。
录入支付金额、现金流等信息后,选择菜单“凭证->模拟”预览凭证。
模拟后,系统自动生成了凭证的借方,核对无误后,点击保存即可。付款完成后,再次FBL1N查看供应商未清项时,可以发现凭证5100000012已经不见了。
事实上,此凭证行已经变为已清状态,表示款项已经支付。
可以发现,凭证5100000012是在2019.11.25被凭证1500000000清账的。以上就是SAP的未清项管理功能,以及对应的清账操作。通过清账将原始凭证和清账凭证关联起来,实现了业务的一一对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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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文章在 2024/9/13 9:54:39 编辑过